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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堂评选办法(试行)

2018-09-18  质量诊断改进处    访问量:

课堂是教师传授知识技能、学生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品行养成的主战场。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充分调动教师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促进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根据学院《部门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部门工作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湘生机职院发〔201814号)要求,现公布我校优质课堂评选办法。

一、申报对象:全体任课教师(专职、兼课、外聘教师)。

二、申报与评定程序

1.每学期第3周由个人申报,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部)审核推荐。

2.学院内部质量保证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实训管理处等部门组织不定期随机抽查,经会议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3.经学院党委会审定后行文通报表扬。

4.每学期评定一次,以年度为单位由质量诊断与改进处、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落实课程建设资助事宜。

三、主要评选环节

1.必需满足的基本条件:课程全学期平均到课率95%以上,听课率90%以上;积极发挥课程立德树人作用,全面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课堂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2.优质课堂评选旨在调动教师的课程改革积极性,设置了若干评选参考指标,但不搞唯指标论,重在考察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后的获得感或成就感,以学生学习成果作为评选的风向标和关键要素。

3.加强过程管理,参照评选标准试行淘汰制评选方式。

四、评选结果及应用

1.对于符合条件者,授予某年度优质课堂主讲教师荣誉称号。

2.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原则评选,不预设固定评选指标,本办法执行前期原则上每学期评选10名教师以上,其中主讲专业课或实训课的教师占比50%以上。

3.对学期课程授课时数40学时(不含)以下的资助课程建设劳务费2000元,对学期课程授课课时40学时(含)以上者资助3000元。

4.获得本项荣誉后2年内,同等条件下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获优先资格。

5.资助经费来源:从学院年度预算的质量考核奖列支,按其总额的5%左右用于优质课堂资助。

五、本办法自2018年下学期开始试行,由质量诊断与改进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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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阳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