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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参加“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培训班

2020-11-27  质量管理处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湖南省教育厅于11月25日-27日举办了主题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明确改革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的培训班,省教育厅领导王瑰曙、王仁祥、刘静分别主持了培训会议。培训分两阶段,26日上午召开视频会议,26日下午和27日上午线上线下同步培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晓魁在主会场现场出席省教育厅会议和培训。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学院设立的视频会议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通过网页地址或扫描微信二维码在线上进行了直播学习的培训。

学院视频会议分会场会议现场

视频会上,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蒋昌忠阐明了湖南改革思路。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负责同志分别就相关改革作了部署。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副组长王瑰曙从五个方面作了专题报告:一是《总体方案》 出台的背景、过程和意义;二是《总体方案》的基本定位和考虑;三是《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四是国家层面推动《总体方案 》落实的战略部署,五是学习宣传贯彻《总体方案》的湖南思路。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总体方案》中第7、20、22点针对职业院校提出了改革任务,具体是:7.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队伍建设等情况,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职普融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22.促进人岗相适。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27日上午的培训中,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余伟良以"让职业教育成为素质教育的典范"为题,根据《总体方案》中职业院校改革任务,并通过分析制约我省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主要因素,提出了湖南职业教育改革的具体措施:一、坚持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机制,评价政府依法履职情况;二、建立办学质量考核评价机制,评价学校人才培养水平;三、健全教师素质能力提升机制,评价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四、完善学生职业素养评价机制,评价学生德技综合素质。

培训会后,学院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学院要根据《总体方案》,按照中央要求和省里的思路,结合我院实际进行顶层设计,把改革落地落实,加快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步伐。



(编辑:阳红梅)